- 索引號:23050002790982-00-2022-12-3013404083
- 分類:綜合政務
- 發布機構:市政府
- 發文日期:1672339612000
- 名稱:雙政發〔2022〕18號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雙鴨山市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 文號:雙政發〔2022〕18號
- 主 題 詞:應急
- 時效:現行有效
雙政發〔2022〕18號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雙鴨山市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雙鴨山市應急體系建設
“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雙鴨山市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已經2022年12月8日召開的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雙鴨山市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應急管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及時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擔負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使命。“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推動雙鴨山市實現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新突破的關鍵時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統籌發展和安全,全面推進我市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依據《“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黑龍江省“十四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中共雙鴨山市委辦公室、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全省和我市“十四五”規劃綱要主要目標任務分工方案〉》等相關文件和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 當前形勢、機遇與挑戰
一、成效與進展
“十三五”期間,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應急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十三五”應急管理領域相關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應急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按照上級指示落實應急管理體制改革決策部署,整合了相關部門職能,組建雙鴨山市應急局,初步建立了“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推動安全生產領域和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促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多層次、多角度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壓緊壓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體要求;明確了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形成了綜合監管合力;完善了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評價體系,逐級抓好責任落實。建立了森林草原防滅火安全官制度和涉及37個部門的防災減災救災跨部門協同行動、軍地搶險救災協調聯動、交通運輸保障協同等機制。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將安全生產納入到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發展規劃重要內容,不斷調整產業結構布局,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控制和安全準入;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全面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建設,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四大”行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專項行動,推進問題隱患存量整治和增量控制,持續實施本質安全水平提升工程,打好標本兼治“組合拳”;大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全力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全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部接入國家及省危險化學品風險監測系統;積極推行“五位一體”安全監管執法模式,持續加強安全宣傳培訓教育,社會安全生產氛圍逐步形成。
自然災害防治取得成效。出臺了《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全面加強災害事故風險研判,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加大森林草原防火監測預警力度,開展野外火源專項治理行動;嚴密監測風情雨情水情發展變化和江河動態,持續做好防控應對工作;“十三五”期間已創建24個國家級和39個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提高社區綜合減災能力。全面推進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開展了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修復工程,大力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
應急救援能力明顯提升。雙鴨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在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圍繞應急響應、指揮協調、現場管理、應急保障、信息發布等環節,不斷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初步形成了“政府統籌協調、群眾廣泛參與、預警防范到位、協調處置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各類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得到了有效預防和處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工作要求,2016—2020年全市共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567次,參演25187人,投入170余萬元。通過演練,進一步提升了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水平和實戰能力,檢驗了應急預案的實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推進應急指揮能力建設,市、縣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間,在交通方面先后投入2600萬元用于繼續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城市主干道交通信號燈崗聯網所需配套工程、新建42座信號燈崗、新建80套“電子警察”、改造10套“電子警察”、升級改造緝查布控系統、安全接入平臺。在消防方面投入1582.92萬元,累計新增大噸位供水消防車、重型泡沫消防車、搶險救援消防車、移動充氣車等車輛15臺,購置滅火搶險救援器材及個人防護裝備13000余件套,用以滿足滅火救援工作的需要。在安全生產方面投入1000萬元創建了集辦公自動化、重大危險源監控、應急平臺和隱患排查治理“四位一體”功能的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通過自查自報系統,及時掌握危險源動態,應急處置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推動消防、森林消防改制,隊伍轉型、升級,統籌各類專業隊伍建設。
“十三五”規劃的預期目標基本實現。“十三五”期間,全市已經基本形成嚴密、健全、明晰的安全責任體系;各職能監管部門形成了完善的安全監管體系;市應急局已形成成熟的安全體制機制和完備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全市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總量明顯下降,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發生。2016—2020年,共發生各類生產經營性安全事故365起,傷465人、亡129人。2019年,全市共發生各類生產經營性安全事故114起、同比增加5起、同比上升4.59%,傷144人、同比減少28人、下降16.28%,亡31人、同比減少11人、下降26.19%,重要時段、敏感時期和關鍵節點未發生有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總體穩定。
根據目前的數據指標,結合我市國民經濟的發展情況,初步估算,可以滿足《規劃》中的主要指標要求。
二、問題與挑戰
(一)體制機制仍需不斷完善。
“十三五”時期,我市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積極完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推進應急職能轉變,但應急管理法規制度還不完善,應急預案系統性、針對性、實用性不強,基層應急救援能力不足、專業人員匱乏,應急管理部門組建后,部分職能分工存在模糊地帶,特別是基層“防”和“救”的責任邊界不清晰、銜接不緊密,部門間協調聯動機制還不健全。
(二)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薄弱。
隨著城鎮化快速發展,城市安全風險日益集中和突出;部分行業領域危險源較多,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事故風險依然較高;新業態、新技術、新項目不斷帶來增量安全風險。部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夠全面和深入。企業重生產、輕安全,安全投入不足,設備設施老化更新不及時,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有的企業安全管理混亂,違章指揮、違規作業時有發生。
(三)自然災害應對能力有待提高。
近年來全球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呈增多趨勢,暴雨、暴雪、臺風等災害性天氣連續出現,自然災害的突發性、鏈發性、破壞性增大。我市森林面積大,防范化解能力不夠,森林防滅火壓力重。中小河流設計防洪標準較低,大型現代化防汛搶險裝備缺乏。暴雨、暴雪等極端天氣事件應對能力不足。社會防災意識較為薄弱,基層綜合減災能力不強。
(四)應急基礎能力有待加強。
應急救援力量整合工作不到位,專業性救援力量尚不完善,管理、訓練等工作有待規范,救援能力有待提升。同時,我市風險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與先進城市仍存在較大差距,應急物資儲備不足和應急救援不能滿足需求,部分縣(區)及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不健全,存在人員流動性大、經費不足等問題。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與系統應用水平仍然較低,專業人才匱乏。
三、發展與機遇
我國已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統籌發展和安全,既要全面深入理解黨中央對新時代應急管理工作作出的決策部署,更要深入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圍繞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切實加強工作研究,結合實際細化工作舉措,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以更高標準履行應急管理職責使命,用實際行動展現新作為、體現新擔當。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中心任務,繼續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完善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應急管理體系,大力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十三五”期間,特別是應急管理改革三年多來,應急管理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基礎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各級黨委政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重視程度普遍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需求和防災避險意識不斷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不斷提升,為我市打造應急管理社會共治共享格局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圍繞中心工作和職責使命,全面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急難險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推動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深入推進“智慧應急”信息化建設,強化源頭風險管控,建立健全風險隱患監測預警體系,全面提高應急保障、應急救援能力,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努力在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實現新突破、實現新發展,營造良好安全環境,為推動全市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堅實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推進體系建設。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決定了在黨的領導下匯聚起磅礴偉力集中力量辦大事是我們推動事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關鍵元素,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應急管理工作一系列新觀點新思想新論斷,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為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二)堅持兩個至上,推進統籌發展。
要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切實統籌好發展和安全,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著力保持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不斷提高各行業領域本質安全水平和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理順“統與分”“防與救”的職責分工,推動體制機制改革走向深入,堅定當好“兩個至上”理念的守護者、違法違規的打擊者、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執行者,用實績實效捍衛“兩個確立”、踐行“兩個維護”、詮釋初心和使命。
(三)堅持預防為主,推進理念革新。
立足全市、統籌城鄉,樹牢“大應急”觀念,構建“大應急”體系,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工作體制和與基層治理網格互融互通、共享共用機制,提高自然災害、突發事故、社會安全等各類應急處突的現代化能力和水平。要完善常態化風險隱患排查機制,把工作做在日常,把功夫下在平時,做到“預防在先、動態清零”,把問題消滅在初發未發之時,最大化減少損失,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
(四)堅持科學應急,推進信息共享。
科學認識和系統把握災害事故致災規律,樹立風險管理理念,分析識別應急需求,合理布局應急資源,做好預案準備、隊伍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應急準備,要健全信息聯通、分析研判、決策指揮、應急救援“四位一體”機制,確保應急救援科學、有序、高效。堅持應急優先原則,加大資金保障力度,穩步推動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現代化。
(五)堅持社會共治,推進科技支撐。
堅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構建應急管理全民參與新格局。積極適應科技信息化發展大勢,以信息化推進應急管理現代化,提高監測預警能力、監管執法能力、輔助指揮決策能力、救援實戰能力和社會動員能力,筑牢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依靠科技提高應急管理的科學化、智能化、專業化、精細化水平。
三、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基本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全市應急管理能力均得到顯著提高,應急能力與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自然災害和事故風險防范化解、應急處置、綜合保障等核心能力全面加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機制不斷健全,技術手段不斷創新,滿足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監測管控、預測預警、應急處置能力,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綜合防災減災水平明顯提升。力爭到2035年,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自然災害防御能力顯著增強,現代化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基本建成,全面實現依法應急、科學應急、智慧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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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1 主要發展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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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 標 |
預期值 |
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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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
下降15% |
約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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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 |
有效遏制 |
約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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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單位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約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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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0% |
約束性 |
|
5 |
營運車輛萬車死亡率 |
下降10% |
約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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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煤礦百萬噸死亡率 |
下降10% |
約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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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年均每百萬人口因自然災害死亡率 |
<1 |
預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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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年均每十萬人受災人次 |
<15000 |
預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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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年均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全市生產總值比例 |
<1% |
預期性 |
(二)分類目標。
1.體制機制人才建設不斷完善。與實際工作相適應的領導體制、指揮體制、協同機制、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逐步建立,相關部門職責更加明晰,應急管理隊伍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法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健全縣(區)及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應急管理的專業化水平。應急管理基礎設施、裝備條件明顯改善,工作效率、履職能力全面提升。
2.防災減災預警能力不斷提升。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對各類安全風險實現精準辨識、整體監測、實時感知、早期預警和有效防控,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責任清晰明確,調查評估和責任追究機制得到有效落實。預案管理數字化實現突破,應急救援處置流程更加規范,指揮決策效能得到提高。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城鄉基礎設施防災能力、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水平得到提升,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城鎮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災害事故易發多發頻發縣(區)、重點行業領域企業監測能力穩步提升,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風險早期感知識別和預報預警能力顯著增強。
3.應急救援能力不斷增強。應急救援救助力量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救援滿足撲救重大火災能力。應急物資集中統籌管理,多元化儲備有效落實,全市儲備網絡基本形成。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穩步推進,“一專多能”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全面建成。應急物資實物儲備、產能儲備和協議儲備的多元儲備機制基本建立。覆蓋全市的儲備網絡基本形成,應急救災、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產等各類應急物資實現集中統籌管理,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4.“五大工程”建設不斷推進。應急救援能力、災害防治能力、本質安全水平、全民應急素養、應急管理信息化提升和建設工程創新實施。推薦符合條件的縣(區)參加綜合減災示范縣創建活動,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工作持續推進,社會安全文明程度不斷提高。建成市綜合救援隊伍培訓訓練基地,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監測項目,實現基本具備救災、搶險快速救援和保障能力。化工園區和尾礦庫專項治理體系完備,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地震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展現成效。
第三章 “十四五”應急體系建設主要任務
一、完善應急管理體系
(一)健全完善應急指揮體系。
1.健全應急指揮體制。建立縣級以上黨委、政府領導下的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統籌災害事故應急指揮決策和搶險救援全過程管理。組建統一的應急指揮機構,全面統籌全市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對工作。合理界定應急管理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統與分”“防與救”的職責分工,理清搶險救災關鍵節點責任鏈條。健全市、縣分級響應機制,明確各級各類災害事故救援責任和響應程序,健全完善理順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滅火、抗震救災等指揮機制。
2.強化協調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森防指、防汛指、減災委等議事機構的統籌推動作用,明確各部門、各縣(區)在事故預防、災害防治、搶險救援、物資保障、恢復重建、維護穩定等方面的工作職責,健全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協同機制、災害事故處置協助機制。建立和規范森林草原防滅火檢查督導工作機制,推動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實。進一步完善和構建通暢的信息報送體系,形成連通省市直各相關單位、各縣(區)的信息報送網絡。建立健全統籌上下游、左右岸、跨區域、跨部門的防汛抗洪救災全過程實時協調機制,完善信息共享、監測預警、會商研判等全鏈條動態交互和反饋優化工作制度,提升防汛抗洪搶險救援整體效能。完善與市轄區內駐軍單位、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的工作溝通和對接機制,完善駐軍及武警部隊搶險救援兵力動用提報流程,明確不同規模及數量兵力使用辦法。明確軍隊、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參與救災行動程序和方式。積極推進軍的應急力量訓練開放共享,將應急救援納入日常培訓演訓的范圍。強化聯動指揮、資源共用,積極開展常態化聯演聯訓。推動軍地及職能部門之間系統對接、數據交換,實現互聯互通、信息資源共享。同時,對搶險救災行動實施統一指揮,統籌協調,堅持預防和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一旦遇有突發情況立即行動,科學調度各方救援力量,形成軍地一體,上下聯動的救援體系。
(二)健全完善安全責任體系。
1.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將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納入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推動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工作清單。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夯實屬地部門安全生產職責,推動制定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點環節監督管理職責清單。加強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管理,健全責任鏈條,加強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對新產業、新業態監管職責按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管部門,填補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空白。建立應急管理目標考核制度,將應急預案制定、應急培訓演練、突發事件救援、應急物資保障等方面工作目標任務納入各級各部門責任制考核范圍。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般從業人員等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全面落實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應急救援“五到位”。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機制,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投入、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實的檢查工作。不斷創新主要負責人培訓方式,強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底線思維。推進企業應急預案專業化、簡明化、卡片化,強化落實預案管理、應急演練、安全培訓“三到位”,切實提高企業應急能力。嚴格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合理提取、用好用足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加強安全技術設備設施升級改造,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推進企業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推動落實工傷預防行動計劃。
3.完善調查評估和責任追究機制。健全完善災害事故統計直報工作機制,嚴厲追究瞞報、謊報、漏報、遲報責任。落實《黑龍江省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暫行辦法》,健全完善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機制。堅持“四不放過”原則,推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重點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標準技術等方面。定期開展典型案例復盤辨析,加強對涉險事故和人員受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建立健全定期開展重大和較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回頭看”制度,推動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常態化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整改落實情況評估工作。
(三)健全完善應急預案管理和提高演練實訓效果。
在“十三五”時期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構建層次更加分明、覆蓋更加全面、銜接更加緊密的應急預案體系,明確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定位,理順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之間的關系。構建應急預案數據庫,提升應急預案應用的便利性。做好應急預案制定、修訂后的解讀、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提升各級各類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度。各級政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制訂并落實年度應急演練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積極發揮政府部門演練引導作用,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評估管理制度。強化重點崗位、重點部位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實操性演練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規定開展應急演練,加強應急演練成果運用,推動完善相關應急預案,持續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四)推進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建設。
完善風險監測網絡,利用物聯網、北斗衛星、圖像識別、5G等技術和地理測繪成果,建設自動化、智能化水旱災害監測感知網絡。利用“智慧城市”建設成果,積極推進城市安全信息模型基礎平臺、交通運輸安全感知網絡、城市“生命線”感知網絡等感知能力建設。進一步建設完善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優化完善覆蓋重點區域的氣象、水旱、山洪、地質、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等監測站網布局,保障監測信息采集和共享的準確性、及時性、穩定性。健全森林火險分級預警模式和預警模型,提高重點區域火情感知覆蓋率。發展精細化氣象災害預警預報體系。完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工作制度,形成連通市縣兩級和市直各相關單位的信息報送網絡。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的災害事故預警信息共享,強化特定區域、特定人群、特定時間的信息精準發布能力。推進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能力提升工程,執行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標準,提高預警信息發布的覆蓋率、精準度和時效性,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公眾覆蓋率達到90%。推動全市應急廣播系統建設,以災害事故風險區域為重點加快推進村屯“大喇叭”建設,建立健全應急信息發布機制,加強應急廣播使用人員培訓和信息發布演練。
(五)提升應急管理法治化水平。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開展普法活動,加大典型案例普法宣傳。會同相關部門出臺政策措施,將森林草原防滅火、防汛抗旱、安全生產有效措施和方法固化為制度,全面提升防大汛、滅大火、救大災能力。加強應急管理領域規范性文件管理,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嚴格執行《黑龍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將應急管理行政決策納入法治化軌道。按照省應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應急管理治理體系。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性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程序,將應急管理行政決策全過程納入法治化軌道。
二、全面提升應急管理能力
(一)全面加強應急力量建設。
1.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做好消防救援隊伍和森林消防隊伍專業力量整合提升工作,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力量建設,為提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提供保障。加強應急資源整合,市、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分級建立或確定一支10至50人的基層綜合性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各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配備必要防護和救援設備裝備,提升“全災種”救援能力和快速機動能力。根據本地災害種類特點,強化日常訓練和能力培養,積極探索建立綜合性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相互協調的共訓共練機制,促進應急救援和醫療救護一體化。積極推動消防站、消防水源建設,合理規劃消防發展布局,逐步實現應急救援力量全覆蓋。
2.推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按照“屬地為主、分級分類”要求,統籌建設,分類指導。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水務、文化廣電和旅游、電力、應急管理、林草等部門和單位,根據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際,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單獨組建或依托有關單位組建行業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承擔本行業災害事故應急救援任務或技術支撐工作。優化地方和企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布局,加強危險化學品、礦山、城鎮燃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規劃,以企業自建、同類企業聯建、協議救援等方式,鼓勵支持地方和企業發展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加強應急救援技術保障隊伍建設,促進各類救援隊伍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訓共練,逐步形成覆蓋全市、布局合理的專業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3.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健全屬地為主的社會應急力量調用機制,建立社會應急力量激勵機制,落實傷亡保險和撫恤政策,引入保險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購買社會應急力量參與的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服務制度,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防災減災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大政府實訓設施向社會應急力量開放共享力度,指導社會救援力量加強隊伍管理、裝備維護、訓練、演練等工作,不斷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屬地為主的社會應急力量調用機制,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防災減災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完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優待保障機制。積極落實國家關于推進社會應急力量健康發展意見,鼓勵社會應急力量深入基層社區排查風險隱患、普及應急知識、就近就便參與應急處置等,推動市縣兩級應急救援青年志愿服務隊伍建設。
4.推進科技與人才建設。推動科技創新資源開放共享,完善應急管理領域科技成果使用制度,健全創新要素的激勵機制。廣泛應用大數據、移動互聯等新技術,發揮智能化引領作用,實現不同企業、不同部門與不同層級之間的協同聯動,實現應急管理全面感知、動態監測、智能預警等智能模塊應用。保障重要通信網絡暢通,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應急通信保障。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選優配強講政治、懂應急、敢擔當、有作為的應急管理領導干部。建立健全監管執法人員入職培訓、定期輪訓、交流培養和考核制度,不斷提升安全監管干部隊伍的專業知識、業務水平和監管能力。落實國家和省應急職業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和職業榮譽激勵、表彰獎勵、工傷保險和療休養制度。依托高等院校開展應急管理領域人才培養戰略合作,加強應急管理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努力培養一批應急管理實踐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為應急管理事業提供智力人才支撐。將應急知識納入各類職業培訓內容,強化現場實操實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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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2 干部隊伍和人才建設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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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級以上應急管理機構專業人才占比達到60%。 2.市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業務科室,具有化工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 3.煤礦專業人員達到監管人員總數的75%。 4.市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業務科室,礦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75%,每個涉及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業務的縣(區)配備不少于2名礦山相關專業安全監管技術人員。 5.具有應急管理相關學歷、職業資格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不低于應急管理在職執法人員的75%。 6.縣級以上各級政府防汛抗旱、地震應急管理人員,防汛抗旱、地震從業人員培訓全覆蓋。 7.執行《黑龍江省專兼職礦山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黑龍江省礦山救援隊伍勞動保障工作規定》等文件,提高應急救護隊的各項待遇。 8.重點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新增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率達到100%。 |
(二)提升應急物資儲備,加強應急運輸保障。
1.優化應急物資儲備。市、縣兩級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存計劃,分級分類加強應急物資儲備,滿足本行政區域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應急物資保障需求。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布局,形成全面覆蓋市、縣兩級應急物資儲備網絡,支持災害事故風險等級高的鄉鎮建設應急物資儲備點(庫)。構建實物儲備、協議儲備和產能儲備多措并舉的多元化儲備機制。健全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名錄,支持政企共建應急物資儲備庫和委托企業代存應急物資。加強對重大災害事故物資需求的預研判,完善應急物資緊急采購制度,適時進行超前調度,提高應急物資保障效率。
2.完善應急運輸體系。全面掌握應急運輸資源,加強交通運輸與生產儲備有效銜接,引導生產、倉儲、運力向物流樞紐集中,提高快速調配和緊急運輸能力,積極與物流企業簽訂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協議,制定應急運輸方案,健全應急物資運輸綠色通道保障工作機制,提高應急運輸保障能力水平。
(三)完善應急救助機制。
規范災情核查與損失評估工作,建立損失評估指標體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任務,為災后恢復重建提供依據。健全受災人員轉移安置工作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完善應急物資調度機制,提高物資調度效率,規范救災捐贈活動。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快速下撥和救助物資緊急調撥機制,全力保障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加強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管理,確保相關政策落實到位。
(四)提高災害風險防控能力。
1.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按照風險普查的總體工作部署,市政府成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國家普查總體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我市普查實施方案,充分整合已有資源,配強人員隊伍,做好普查各項工作。完成全市自然災害風險調查工作,配合省普查辦完成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編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圖。探索推進普查成果在各領域發展規劃的融合應用,為有效開展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提供災害風險信息和科學決策依據。強化自然災害風險區與各級各類規劃相融合,嚴格控制區域風險等級及風險容量,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2.加強城鄉抗災能力。通過依法治理、系統建設、過程管控,進一步健全城市公共安全責任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會治理格局。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消除城市嚴重易澇積水路段,基本消除城區內澇積水點,城市易澇點整治率達到100%。定期開展建筑外和人員密集場所隱患排查治理攻堅行動。加強重點時段、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安全風險預判和防范工作。加大農村安全基礎設施投入,排查消除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提高鄉村安全保障水平。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排危除險工作,實施隱患點工程治理,對險情等級較高、威脅人口較多的隱患點實施避險移民搬遷。完善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布局,落實避難場所建設標準,健全評價機制,保障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質量。
3.筑牢災害防御設施。嚴格落實自然災害防御工程標準和重點基礎設施設防標準,落實各縣(區)、各部門責任,提升災害防御能力。加強城市內澇治理,實施管網和泵站建設與改造、排澇通道建設、雨水源頭減排工程。組織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分散管理、統一調配、容量充足、快速機動的應急電源保障系統。將地面塌陷、沉降納入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加強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防范。推動完善江河主要支流防洪減災體系建設,促進中小河流、山洪溝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積極協調科學調水,加強抗御水旱災害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全面提升防洪減災能力。加強野外作業安全管理,開展林區等目標的隱患排查,加強重點區域森林防火裝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森林火災多發區等重點區域可燃物管理,構建自然阻隔帶、工程阻隔帶等林火阻隔系統,探索建設生物阻隔帶。
第四章 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強化安全風險源頭管控
(一)完善安全風險評估,強化安全準入管理。
1.加強安全風險評估。推動開展城市風險評估,健全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制度,堅持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常態化,確定風險等級,實施分級管控。與相關部門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將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運行、發展的各個環節,構建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加強自然災害預報預警,強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次生事故。協調優化城市區劃安全布局,推動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城市空間安全發展格局。嚴格落實化工園區空間規劃和土地規劃,推動危險化學品產業合理規劃布局,按照《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的通知》(應急〔2019〕78號),對園區安全風險開展評估分級,全面排查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
2.嚴把安全準入關。實施市場安全準入,高危項目審批必須把安全生產作為前置條件。加強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空間的安全準入管理,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和礦山等“禁限控”目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同時,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新材料、新工藝、新業態安全風險評估和管控。建立高危行業領域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推動實施并聯審批,強化源頭管控。落實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堅決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后產能。
(二)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深入實施本質安全水平提升工程,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提檔建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規范化。常態化開展安全生產大體檢大執法大培訓大曝光“四大”行動。扎實推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全面排查治理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健全完善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及時整改銷號和整改效果評價機制。督促企業實現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自報閉環管理。建立危險化學品廢棄報告制度。健全工業園區等功能區監管體制機制,落實地方和部門監管責任,推進工業園區智慧化進程。完成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做到應聯盡聯。應用國家統一建立、各級聯動的風險隱患數據庫,推動企業生產信息與政府互聯互通,強化各類安全生產隱患綜合分析。落實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制度,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三)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
1.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組織實施“互聯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程,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運輸、貯存、經營、廢棄處置等環節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機制,強化重大危險源總體管理、技術管理和操作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加強生產儲存、交通運輸、廢棄處置、化工園區等環節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
2.煤礦安全整治。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提升煤礦企業法規標準的執行力,推動煤礦企業重制度、敬規則,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全面對標對表、自查自糾、整改落實,強化從業人員法治意識和法規執行力,全面提升全員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督促煤礦企業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建立和實施重大風險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預警信息會商及分級發布制度,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做到風險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健全隱患自查自改閉環管理機制,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強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管理,對煤礦進行分級現場考核,強化標準化動態監管,持續開展達標煤礦現場抽查,推動煤礦標準化動態達標。加強煤礦應急能力建設,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儲備充足應急救援物資,保證供水管路、通信線路、壓風管路三條生命線暢通。加快推進災害嚴重礦井采煤工作面智能化,建設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礦和智能化采掘示范工作面。提高信息化遠程監管監察水平,生產建設礦井基改擴能煤礦安全監管。加大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災害精準治理。
3.非煤礦山和工貿安全整治。取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的小礦山,加大整頓關閉力度,進一步規范全市非煤礦山開采秩序。開展尾礦庫安全風險評估、“頭頂庫”治理、尾礦庫閉庫治理、監測監控和應急準備等風險防控工作。推進中型以上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機械化建設,爭取建設機械化示范礦山。定期對入井人數超過30人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進行專家會診檢查。推動冶金企業高溫熔融金屬、煤氣工藝環節,涉粉作業人數30人以上的金屬粉塵、木粉塵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治。加快實施安全風險較高的崗位“機器換人”。持續開展采空區、病庫、危庫、險庫和“頭頂庫”專項治理。進一步強化沖擊地壓、水害等風險災害治理。
4.消防安全整治。加強城市消防站、消防水源建設,組織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針對超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群租房、生產加工作坊等火災易發場所,博物館等文物、文化遺產保護場所,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儲能設施和冷鏈倉庫、冰雪運動娛樂等新產業新業態,船舶等水上設施,制定實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分階段集中開展排查整治,逐步解決未經消防審驗或審驗不合格投入使用的歷史遺留問題。
5.道路運輸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風險,針對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長下坡、危橋、穿村過鎮路口、農村馬路市場等路段及部位,非法違規營運客車、校車,“大噸小標”、超限超載、非法改裝貨車等運輸車輛,變型拖拉機,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等專項整治。推進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推動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推行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改革,提升動態監測預警、安全風險分析研判能力。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防碰撞和整車安全運行監管技術裝備。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加強在用客車使用性質排查和隱患車輛專項整治,加快淘汰隱患問題車輛;深化貨車超限超載治理,加強長途客運、危險貨物運輸、旅游客運、農村車輛、城市工程運輸車輛和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管,開展綜合客運樞紐安全治理,嚴格落實動態監管責任,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風險,推進農村公路安全設施建設,強化公路應急保障,構建快速救援救治機制。發揮全市交通運輸信用平臺和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作用,及時記錄共享違法違規信息,強化企業人員信用管理。強化危險貨物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全鏈條安全監管。開展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整治。
6.交通運輸安全整治。組織開展鐵路安全宣傳教育,強力推進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專項治理和無人看守道口管理,加快鐵路公路交叉口“平改立”工作,嚴格落實地方、企業責任,強化督導檢查。深化鞏固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控和隱患整治;強化水路運輸企業準入管理,開展水上涉客運輸安全治理。強化港口碼頭等功能區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監管水平。加強港口項目建設的安全管理,提升港口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推廣船舶遠程監控,實施動態感知、智能管控。進一步加強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明確監管責任,推進規范化管理,打擊非法載客行為。組織開展商漁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和漁業船員、漁業生產安全專項治理,開展水運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整治。加強寄遞渠道安全整治,升級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推廣應用智能安檢設備,加強收寄驗視標識、安全檢查標識規范管理,推進寄遞風險綜合防控。
7.城市建設安全整治。加快推進城市運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升城市安全韌性水平,組織開展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從源頭治理、風險防控、監督管理、保障能力、應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強城市安全各項工作。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化建設,建立健全地下空間使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對城市供排水、供熱、供氣、電力、通信等地下管線進行摸底調查,找出問題短板,及時整改和完善;開展老舊管網改造,城市易澇點、道路塌陷和橋梁斷裂倒塌整治工作。集中開展物業管理高層住宅消防安全治理;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嚴格按照燃氣工程技術標準開展規范燃氣工程建設,以燃氣報警裝置安裝為重點,開展燃氣安全設施設備專項整治,筑牢燃氣“最后一公里”安全防線。開展城鎮瓶裝液化石油氣專項整治,健全燃氣行業管理和事故防范長效機制;依法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重點治理違法施工、轉包、分包、掛靠、偷工減料、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等行為。加快區域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公布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建立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非法排放、傾倒、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落實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強化對危大工程等危險源的動態監管力度,推進智慧工地建設。
8.化工園區安全整治。依據《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強化工園區安全生產源頭管控,科學規劃布局,完善公共設施,進一步提升園區安全水平。嚴格化工園區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嚴防高風險項目轉移。推進黑龍江集賢經濟開發區、雙鴨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型煤化工產業園區、寶清縣化工園區建設,實現園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基礎設施實時風險監控預警。推進智慧園區建設,建立園區集約化、可視化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定期開展化工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有序推進工業園區封閉化管理。
二、提升基層應急治理能力
(一)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實行應急狀態下由村(社區)“兩委”統籌調配區域內各類資源和力量,組織開展應急工作,細化鄉鎮(街道)應急預案,做好風險研判、預警、應對等工作,實現應急管理全覆蓋。推動應急管理站建設,配備工作力量,強化市級和縣(區)職能部門與鄉鎮(街道)的協作配合;加強村(社區)應急管理力量建設,明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為應急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在黨員干部中擇優配備應急管理員。建立統一指揮的應急管理隊伍,培養發展基層災害信息員,推動社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推動社區、村應急服務站建設,指導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推動爭創全國和全省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推動社區安全應急服務業,發展智能預警、應急救援救護等社區惠民服務。
(二)推進宣傳應急文化普及。
積極推進應急文化建設,將應急文化建設與市、縣(區)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推進。發揮新媒體傳播優勢,充分利用互聯網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宣傳周及國際減災日等系列宣傳活動,持續推進“五進”活動。開展應急救護知識普及,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充分發揮主流媒體作用,大力發展應急廣播工作,拓展信息發布渠道。做好應急狀態下的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三)推動發揮市場主體作用。
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推動安全應急產業逐步發展。鼓勵行業協會、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保險機構參與開展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詢、檢測檢驗、預案編制、應急演練、教育培訓等活動。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和特種作業“三項崗位”人員安全考核,結合區域、行業特點,培育實操考試示范基地。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建立以保險機構為紐帶的專業技術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推動保險在災后救助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四)健全信用獎懲機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工作機制,落實國家和省的信用制度,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依托全省信用信息監管平臺,及時向各有關單位推送安全生產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工作機制,制定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名單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我市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工作。研究制定危險化學品、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對信用等級不同的信用主體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獎懲機制。
第五章 嚴格安全生產執法工作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制定細化實施意見和落實措施。完善干部職工學法普法制度,常態化開展法治培訓,提高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能力。建立完善“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大力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安全生產月”“事故警示教育培訓”等普法宣傳活動,提升全民法治意識。組織開展“以案釋法”警示教育,用真實案例教育干部職工時刻警鐘長鳴。
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整合安全生產、地質災害、防震減災、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行政監管職能,組建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堅持黨對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黨建引領,立足政治建隊,健全完善監管執法體系,配齊配強專職監管執法人員,實施準軍事化管理,合理劃分應急管理執法權責,明確執法范圍、執法重點,實施分級分類執法。建設“互聯網+”綜合監管執法平臺系統,完善執法裝備配備,提升執法信息化水平。加強應急管理執法檢查跨部門協同配合,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增強執法合力。同時,將應急管理執法裝備、服裝、用車等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
三、強化應急執法監督
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執法監督,常態化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完善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機制。科學制定監督檢查計劃,避免多頭執法和重復執法。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監督管理,開展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依法嚴懲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
四、完善行政審批制度
優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理時限,切實提高辦事效率,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落實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受理”等工作方案,規范行政審批行為。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全面推行行政審批事項“一網通辦”,提高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踐行“最多跑一次”服務群眾理念,確保應急管理行政審批事項各項指標在全省保持前列。
第六章 全面推進重點工程建設
一、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一)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項目。
推進市縣兩級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完善市級指揮中心建設,實現政府與行業部門、重點救援隊伍信息共享。建設市、縣(區)兩級綜合指揮調度平臺,推動縣級指揮中心建設,逐步形成對上對下縱向互聯、橫向銜接貫通、靈敏高效一體的應急指揮平臺體系。
(二)救援裝備及培訓訓練場地設施建設工程。
積極拓展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功能,配備檢測儀器、個人防護、滅火、破拆工程等救援設備裝備,水域救援、地震救援裝備,大中型無人機等救援設備裝備和補給,運輸、搶險、指揮等應急車輛。推動市級綜合應急救援訓練場地建設,加強專業化訓練,提升應急救援能力,滿足綜合應急救援需要。
(三)推進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工程。
依據國家、省有關要求,結合應急物資市場化保障機制,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布局,多渠道籌措資金推進市縣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建成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Ⅳ級綜合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點)。
二、災害風險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一)風險監測預警建設工程。
充分結合雙鴨山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數據,依托國家風險監測感知與預警平臺、黑龍江省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多部門共用、多災種綜合、多手段融合、市縣鄉三級貫通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提高預警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精準度。
(二)森林草原火災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森林草原火災防治能力建設工程。開展以水滅火技術和裝備的調研論證和試點工作。立足“全災種,大應急”的信息化基礎,從綜合應急向典型災害場景的精細化應用轉變,建設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系統,依托二三維態勢協同標繪、多席位協同響應模式、多手段通信能力、數字化預案等技術,為森林防滅火指揮提供全流程支撐,形成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一張圖”。開展森林防滅火無線應急通信系統建設,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各級語音、數據以及視頻通信。
(三)安全生產預防和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工程。
推動落實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安全防護距離達標改造、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推動化工園區建設安全、環保、治安、交通、應急等一體化信息智能平臺,構建基礎信息和風險隱患數據庫,實現對化工園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基礎設施在線實時監測、動態評估和自動預警。指導扶持縣(區)加強安全監管基礎裝備設施建設。按標準配備執法制式服裝、標志和執法執勤用車、執法裝備。推動我市安全培訓機構根據培訓需求建設危化實訓基地,建設布局合理、規模適當、設備與企業匹配的實訓基地。采取線上學習與線下培訓相結合方式,通過三年時間對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等重點對象,開展全覆蓋、高質量培訓,提升工傷預防能力和安全生產基礎保障水平。
(四)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程。
持續推進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進程。強化宣傳和典型引路,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完成城市的安全風險評估。
(五)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中心。
建設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中心作為高級別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報告、綜合研判、輔助決策、資源調配、應急指揮中心,提升市應急指揮中心綜合預警處置功能,實現“平戰結合”的城市安全運行綜合管理與應急指揮調度功能,并部署區和鎮街,輻射到村(居),打造雙鴨山城市安全大數據中心和“安全大腦”,實現全市安全監測和應急指揮救援一張圖作戰,最大限度提升城市韌性。
(六)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平臺。
充分匯聚整合各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燃氣、供水公司等社會企業已建的城市安全風險感知系統,實現城市生命線、公共安全、生產安全和自然災害等各行業領域感知數據的綜合匯聚。構建統一的風險監測、研判預警和聯動處置等能力,構建燃氣、供水、排水、橋梁等應用專項,以“一張圖”呈現城市整體運行和風險態勢,形成全方位、多層級、立體化的城市風險監測預警平臺及多主體、大聯動應急管理協同處置機制,提升城市安全綜合風險管控能力。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應急管理全過程各方面,確保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各級政府要正確處理統籌發展與安全的關系,切實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抓好此規劃的落實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本規劃實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應急體系建設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布局,推動應急管理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立完善市縣、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統籌協調,確保各項任務和工程有序推進,確保主要目標和分項指標如期實現。
二、加強經費保障
切實保證各重點任務和重點建設工程所需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把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按照市應急救援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合理安排預算,強化投入保障,切實落實支出責任,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大對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領域重點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基層應急能力提升、應急相關技術研究、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專業人才培養、應急智能化建設等領域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經費投入。
三、加強監督考核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督考核機制,將規劃任務落實情況作為對各縣(區)、各部門工作督查和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動態分析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加強規劃實施的社會監督,及時公布規劃進展情況,營造全員共同參與和支持規劃實施的氛圍。